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有哪些入学资格要求
返回列表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 有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
学历和学位要求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 同等学力人员须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同时需在本人所从事或报考的专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重要荣誉奖励或具备高级职称。
4.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综合考核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要求
1. 对于某些特定专业或专项计划,可能有额外的要求,例如: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