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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法学博士招生的国际合作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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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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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法学博士招生的国际合作项目有哪些

一、与国外高校的联合培养项目

  •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领军人才(非全日制)专业博士项目
  • 项目介绍:该项目旨在培养国家社会治理和法治体系建设中的高层次应用型法治领军人才,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外语且通晓国际法律规则、捍卫中国国家和民族利益的高端法律人才,以及跨学科协同创新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 培养方向:包括国家治理与法治、民商经济法治、刑事法治、科技法治、涉外法治等方向。
  • 招生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已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或者法学、法律硕士学位,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时在法治实务领域工作并有5年以上法治实务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优秀法治实务工作业绩且将来仍计划继续从事法律工作;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和科研、实践能力。
  • 中国政法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国际法学项目
  • 交换生及法律博士项目
  • 项目介绍:申请香港城市大学全日制本科交换生项目的学生须为中国政法大学全日制在籍大三或大四的学生。参加过交换生项目的学生毕业获得学位后,可以申请入读香港城市大学的法律博士课程,课程为期两年。学习结束后,学生将获取由香港城市大学授予的法律博士学位。
  • 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思想品德端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平均成绩绩点/平均分80/100或以上;语言成绩方面,托福不低于100分(互联网考试成绩)、600分(传统笔试成绩)、71分(新版纸笔考试:阅读/听说/写作总合),雅思不低于7分,英语六级总分不低于530。
  • 访修及法学硕士项目
  • 项目介绍:申请香港城市大学全日制本科访修生项目的学生须为中国政法大学全日制在籍大三或大四的学生。参加过访修生项目的学生毕业获得学位后,可以申请入读香港城市大学的法学硕士(LLM)课程,课程为期一年。学习结束后,学生将获取由香港城市大学授予的法学硕士学位。
  • 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思想品德端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平均成绩绩点/平均分80/100或以上;语言成绩方面,托福不低于90分(互联网考试成绩),雅思不低于6.5分。
  • 1 + 1+1项目
  • 项目介绍:申请本项目的学生须为中国政法大学全日制在籍硕士学生,第一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修读,第二年在香港城市大学修读,第三年返回中国政法大学完成学业。在香港城市大学完成法学硕士学位课程并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可获得香港城市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LLM)。
  • 申请条件:以香港城市大学公布为准,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履历表、英语语言成绩、个人陈述、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如相关文件不以英语印发,则需提供获认可的英语译本。
  • 二、国际学术交流机会

  •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在职法学博士可以通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与全球顶尖学者建立联系,共同探讨前沿法律问题,提升研究的国际影响力。
  • 访问国外高校:访问国外高校也是国际学术交流的一种方式,有助于拓展视野,了解国际法学研究的最新动态和研究方法。
  • 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可以与国外学者共同开展研究,共享资源,提升研究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 三、跨学科合作

  •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法学与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的交叉研究,为在职法学博士提供了广阔的学术合作空间。通过跨学科合作,博士们可以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丰富自身研究视角,提升研究深度。
  • 四、产学研结合

  • 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在职法学博士可以通过与部门、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实务部门的合作,将理论研究应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推动法律实践的创新发展。
  • 五、国际交流中的语言要求

    语言成绩要求:在一些国际合作项目中,对语言成绩有明确要求。例如,香港城市大学的交换生及法律博士项目要求托福不低于100分(互联网考试成绩)等,访修及法学硕士项目要求托福不低于90分(互联网考试成绩)等。这表明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是参与国际合作项目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这有助于在国际交流中准确理解和表达学术观点,以及与国际同行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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