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哪些考试评分方法
返回列表1. 材料评议:学校会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例如,四川大学医学前沿科学中心会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2. 复试考核:复试环节会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志趣、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例如,外交学院的复试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方面,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各专业方向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的会对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4. 资格审查:学校会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和提交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学申请材料、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等。例如,四川大学医学前沿科学中心资格审查结果预计在2024年12月下旬公布。
5. 其他:部分学校可能还有其他的评分环节或特殊要求,如有的学校可能会有笔试环节,笔试内容包括外国语考核和专业课考核等。
在职博士研究生的考试评分方法是多方面的,包括材料评议、复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资格审查等,每个环节都有其特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